华为云对象存储OBS配置Data+_云淘科技

Data+已下线,如果需要使用数据处理服务,可使用数据工坊 DWR。

详情请参见数据工坊 DWR。

操作场景

当需要使用OBS提供的Data+服务对OBS内存储的数据,自动进行多项复杂任务(如解析、转码、截图等)处理时,可按照本节指导进行配置。

您需要先创建工作流,工作流可以自定义任务处理流程。
再为工作流创建事件触发器,事件触发器为工作流设置执行条件,指定桶内什么数据在执行某类操作后开始执行工作流。

您可以新建事件触发器,也可以从同区域的其他桶复制已有事件触发器。

约束与限制

请参见Data+。

创建工作流

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“桶列表”。
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,单击待操作的桶,进入“对象”页面。
在左侧导航栏选中“Data+ > 工作流”,进入“工作流”页面。第一次进入时需要进行“统一授权”。
单击界面右上角的“创建工作流”,进入“工作流编排”页面。
将左侧预置的模板或自定义的函数拖拽至编排区域,同时在右侧属性面板配置基本属性和动态参数,配置完成后图标将由白色填充变为蓝色填充。

各预置模板及自定义函数的参数配置说明,请参见预置模板参数说明。

使用视频解析、抽帧截图、媒资转码等模板需要先在MPC中开启桶授权,详情请参见权限说明。

鼠标单击各流程图标下方的小圆圈并长按拖拽,将工作流完整串联起来。

当前仅支持串行工作流。

图1 串联后的完整工作流

单击右上角的“保存”。
在弹框中输入“工作流名称”并单击“确定”。

创建完成的所有同区域工作流,都将在工作流列表展示。工作流创建完成后,还需要创建事件触发器,或通过API触发,工作流才能工作。

创建事件触发器

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“桶列表”。
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,单击待操作的桶,进入“对象”页面。
在左侧导航栏选中“Data+ > 事件触发器”,进入“事件触发器”页面。
单击列表左上方的“创建”,弹出“创建事件触发器”对话框。

也可以在工作流列表,单击待关联工作流操作列的“创建事件触发器”,此方式无法更改关联工作流。

图2 创建事件触发器

配置事件触发器参数。

表1 事件触发器参数说明

参数

说明

触发器名称

事件触发器的名称,用户自定义。同一桶内的触发器名称不允许重复。

关联工作流

满足该事件触发器条件时,自动执行的工作流。

可选择已有工作流或创建新的工作流,一个事件触发器只能关联一个工作流。

事件源存储桶

事件发生的源桶,即事件在该桶中发生时,触发关联工作流。

该参数不支持修改,默认为创建事件触发器的桶。

事件源类型

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事件源类型。目前,OBS支持以下事件源类型:

ObjectCreated:表示所有创建对象的操作,包含Put、Post、Copy对象以及合并段。
Put:使用Put方法上传对象。
Post:使用Post方法上传对象。
Copy:使用Copy方法复制对象。
CompleteMultipartUpload:表示合并分段任务。
ObjectRemoved:表示删除对象。
Delete: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。
DeleteMarkerCreated:不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。

多个事件源类型可以作用于同一个目标对象,例如:同时选择“事件源类型”复选框中的PutCopyDelete等方法作用于某目标对象,则用户往该桶中上传、复制、删除符合前后缀规则的目标对象时,均会使触发器生效。ObjectCreated包含了PutPostCopyCompleteMultipartUpload,如果选择了ObjectCreated,则不能再选择PutPostCopyCompleteMultipartUpload。同理如果选择了ObjectRemoved,则不能再选择DeleteDeleteMarkerCreated

前缀

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对象前缀。

说明:

当前缀和后缀都不配置时,事件触发器将作用于桶中所有对象。

后缀

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对象后缀。

说明:

文件夹是以“/”结尾的,“/”前的字符为文件夹名称。若要对文件夹进行后缀匹配,后缀必须以“/”结尾。
当前缀和后缀都不配置时,事件触发器将作用于桶中所有对象。

单击“确定”,完成事件触发器创建。

当满足事件触发器规则的条件满足时,将自动执行关联工作流定义的任务。

复制事件触发器

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“桶列表”。
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,单击待操作的桶,进入“对象”页面。
在左侧导航栏选中“Data+ > 事件触发器”,进入“事件触发器”页面。
单击“复制”。
选择复制源,即事件触发器所在的源桶。

从源桶复制事件触发器的操作为增量复制,不会删除当前桶已存在的事件触发器,与已存在的事件触发器冲突的规则不会复制。
源桶和目标桶的桶版本号都必须是3.0。
源桶和目标桶必须在同一区域。
您可以按需移除不需要复制的事件触发器。
单桶事件触发器上限为10条,如果已有触发器+复制触发器的数量超过上限,将会复制失败,请先删除多余触发器再进行复制。

单击“确定”,将源桶的事件触发器复制到当前桶。

相关操作

除了通过事件触发器触发工作流外,还可以通过API触发,实现单个对象粒度的复杂任务处理,可以指定某个对象立即执行某个特定的工作流。

父主题: Data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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